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进入规范提升阶段。截止2010年底,浙江省各类休闲农业区点达到1683个,总面积达到157.9万亩,旅游及园区农业生产总产值达到89.2亿元,接待休闲观光4200多万人次,实现旅游观光收入52.8亿元。休闲观光农业已成为浙江省农业产业新形态、农业功能拓展新领域、农民增收新渠道。 一、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历史背景 历史上,浙江就是一个经济繁荣之地,通商口岸、商贾云集,小商品、小作坊十分发达,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物之邦、旅游之地”之称。改革开放特别是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浙江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居国内各省区前列。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倍受喧哗都市生活和紧张工作压力煎熬的城乡居民和工薪阶层要求回归自然、体验乡村旅游生活的愿望日益迫切,农业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悄然兴起,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期间,又恰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时期,浙江提出了建设“精品农业大省、效益农业强省”的战略目标,又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提供了发展空间和产业基础。浙江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应市场消费需求,因势利导、积极探索,以农业产业发展为基础,依托农业农村独特的自然景观、田野风光、乡土风情和农耕文化,积极开发休闲观光农业。从发展形态看,按开发模式分:有基地改建型、项目建设型、文化挖掘型、设施改造型、农庄经济型、旅游带动型等;按功能分:有观光农园、休闲农场、市民农园、教育农园、农业公园、森林公园、民俗观光村、民居农庄等;按产业类型分:有种植主导型、养殖主导型、综合开发利用型、科技示范型等。从建设主体看,有集体经济、农业企业、民营企业、工商资本、个体工商户、农户股份合作等多种主体。从发展方式上看,鼓励广大农民投资创业,吸引工商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参与,形成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吸引多元化投资参与的发展格局。呈现出多形态共同发展、多主体共同建设的发展趋势。 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进程 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进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发展阶段(20世纪九十年代)。 20世纪90年代中期,浙江大中城市郊区首先出现了城市居民到农村踏青、学生体验农业生产、机关干部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教育等活动,这就是现在意义上的浙江休闲观光农业的萌芽阶段。从当时农业休闲观光活动的内容、形式和功能来看,主要以参观学习和配合主题教育活动为主,旅游者多以单位组织,个体或旅游团队参与相对较少,但也开始慢慢介入。这时旅游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契约关系尚未完全建立,业态尚未形成,休闲观光农业活动尚处于自发发展形态。接着我省城郊向游人开放的观光农庄、观光果园、鱼塘垂钓等休闲观光农业逐渐开始形成,游客免票或购票入园后可游览观赏、自行采摘、品尝鲜果、休闲垂钓,这种观光形式深受游客欢迎。如义乌市工商资本开始投入农业建设各类农庄,培育和种植花卉、观赏鱼、珍稀动物和建设游乐设施等,吸引游客参观休闲。金华市、平湖市、上虞县、余姚市、仙居县等依托葡萄、杨梅、西瓜等主导特色产业,接待游客,体验采摘品尝新鲜水果过程,既宣传了本地特色农产品,也使果农因此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90年代中后期,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旅游的需求日益增加,休闲观光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旅游者开始涉足远郊或跨县市的农业农村旅游,对吃、住、游等服务项目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给休闲观光农业提供了市场需求和发展动能。 第二阶段:引导发展阶段(2000年-2005年)。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对休闲观光农业的内容、形式和文化内涵的追求更高,因而促进了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市场的延伸以及旅游内容与形式的不断推陈出新。这时,休闲观光农业进入政府领导和专家学者的视线,一些地方开始有意识地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节庆活动。如象山“开鱼节”、平湖“西瓜节”、义乌 “莲藕节”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也引导一些以生产为主的农产品基地或农业园区适当增加休闲观光的内容,一批新的各具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随之崛起,如传化大地、藤头生态景区、中南百草原、秀山美地、方圆观光农业园等。新兴的、极具亲和力的采摘果品菜蔬、吃农家饭、品尝特色美食、住农家院、体验传统生活习俗、购买土特产等为特点的休闲观光农业旅游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并带给游客劳动与收获的乐趣、回归自然的身心愉悦。休闲观光农业独有的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互动性强的特点,使游客潜在的、对旅游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追求得到了充分张扬。以各类园区为代表的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无论从内容、形式还是功能、效果,与发展初期相比,发生了质的飞跃。这标志着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作为一个全新的农业产业形态、全新的农业旅游业态基础基本形成。 第三阶段:规范发展阶段(2006至今)。 国家实行节日长假制度以后,人们用于休闲度假的时间明显增多,国内各主要常规旅游线路出现过热、过载现象。休闲观光农业作为一种新颖的休闲度假方式,作为理性旅游消费的最佳选择,被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所推崇。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生态、健康、休闲的旅游理念深入人心,并很快转化为强劲的旅游动力,农业休闲观光旅游人数呈直线攀升趋势。冬季探梅、春季踏青、夏季避暑、秋季尝果已成为人们的旅游消费热点,特别是近几年来,在黄金周或周末,部分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景区常出现游人爆满的情况。休闲观光农业巨大的旅游市场需求,强烈助推着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旅游规模的急速扩张,园区、景区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增加,遍布全省各地。休闲观光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与效益的提高,使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迎来了发展高峰期,因而也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2006年底,浙江省农业厅制定了《关于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意见》;2007年8月,省政府在嘉善召开现场会,对发展休闲观光农业进行全面部署;2008年底,组建了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行业协会,近90家规模较大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成为会员。通过政府引导和典型引路,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开始步入规范发展阶段。 三、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基本做法 浙江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总体思路是:整合农业、农村旅游资源,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领导,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培育精品,服务社会,开拓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休闲旅游市场,引导更多的市民和国内外游客走进美丽乡村、体验休闲农业,促进休闲观光农业持续发展。 (一)挖掘农业资源。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依托已有的农业特色产业、乡村自然、田园风光、人文资源、农业功能的拓展和产业形态的延伸,合理开发利用农村自然和人文资源,发挥了农村和农业资源优势,充分挖掘、传承了农耕文明和乡村习俗,凸显了乡村和农业产业特色,加快了城乡文明的交融、现代城市文明的传播,增强了农村居民的环保理念、文明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改变了农村居民不良习惯和不良生活方式,为城市居民回归自然、放松身心提供了理想去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带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广大农民就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新途径,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二)发展依托产业。休闲观光农业的根基在于农业产业的发展,这既是与旅游景区的根本区别,也是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根本前提和基础。按照“发展一产、带动三产”的思路,浙江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紧紧依托农业主要产业领域,坚持以农为本,重视土地资源保护,重视现有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种养加一体化、有机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模式的功能拓展。一是结合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一村一品”等现有农业产业基础,积极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农业园区。二是充分利用田园风光、山海资源优势,推进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挖掘农业生产潜力,扩大农业产业基地规模。在此基础上,提升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通过延伸开发农业的生产功能,配套服务设施,突出休闲性,增强参与性,使之与休闲观光融为一体,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园区型休闲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三是以农业高新技术示范中心为基地,依托农业高科技主导产业,发展参观游览、采摘体验、科普教育、成果展示等休闲观光项目,使农业高科技发展与休闲观光农业紧密结合,提升了休闲农业观光品位。休闲观光农业只有建立在突出农业特色,增加农业创意元素,拓展农业功能,延伸产业链的基础上,才有发展的后劲和创新的源泉。 (三)投入依靠市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政府的扶持是一种导向,必须坚持农民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依靠市场来调节。浙江省十分注重休闲观光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吸引多元化投资参与,把鼓励广大农民投资创业与吸引工商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工商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各级农业部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休闲观光农业的支持,重点引导支持农业企业经营主体,依托自然景观、文化遗产、农业园区、森林公园和养殖基地,发挥生态功能,拓展农业功能,延长产业链,开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引导和扶持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特色鲜明、农民为主的休闲农业经营户、农业园区和农庄,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高消费安全水平和劳动者经营服务素质,提升产业水平,引导规范发展,逐步做大做强。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兴办休闲农业企业(园区),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一企一社办不起的农业休闲项目和配套产业。截止2010年,浙江休闲观光农业已累计投入资金101.1亿元,其中业主投入85亿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休闲观光农业,以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四)形成发展合力。休闲观光农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涵盖农业、生态环境、休闲、文化等多门类学科知识,需要多部门、多学科、多种人才的协同合作。一是加强多部门的合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涉及到农、林、渔、水和文化、教育、旅游等许多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整合职能优势,统一政策导向,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重要保证。二是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需要创意农业思维、丰富的农业知识、先进的管理理论等系统知识和专门人才,联合专业院所和学校,才能为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三是加强系统合作。农业部门是休闲观光农业的主管部门,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是关键。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发展合力,休闲观光农业才能做强做大,才能稳步持续发展。 (五)大力宣传推介。浙江省各级农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推介服务,积极筹划和举办各类农事节庆、节会,扩大休闲观光农业的知名度,努力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从2006年开始,连续在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上宣传推介休闲观光(农家乐);2009年5月,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休闲观光农业行业协会、省旅行社协会等单位联合开展精品线路评选,推出了巨网捕鱼、采蜜游等12条“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精品线路”和8条“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优秀线路”;2010年4月,省农业厅与省旅游局、省休闲观光农业行业协会又联合举办了“诗画浙江,魅力农业”为主题的“浙江休闲观光农业推介月活动”,开展了由基层、媒体和市民群众参与的 “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 评选,开展了浙江休闲观光农业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浙江休闲观光农业城市广场大型推介活动,在全省组织30余场各具地方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节庆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开展“休闲观光农业千里行”专题采访、浙江休闲观光农业形象标识征集;2011年,省农业厅和省休闲观光农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浙江省最具影响力十大农事节庆”评选。通过系列活动引导更多的市民和国内外游客走进美丽乡村,领略田园风光、参与农事节庆活动,进一步宣传、展示、推介了浙江的休闲观光农业,打响休闲观光农业品牌,提升知名度与美誉度,促进了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多功能融合。 (六)推进规范建设。加强休闲观光农业行业自律和服务组织建设,组建了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行业协会,制定会规民约,营造公平环境,规范竞争行为,发挥了其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用,促进了休闲观光农业的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旅游企业投资开发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发展一批主题突出、科技含量高、配套齐全的品牌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和配套产业。制定完善了休闲观光农业相关行业标准和运行规则。整合各种资源,引导扶持现有休闲观光农业园区上规模、重规范,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一批建设规模较大、产业依托明显、休闲档次较高、活动项目比较丰富、文化特色比较鲜明、接待服务比较规范、经营管理比较科学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强化典型示范带动,实现优化提升,推进了休闲观光农业的规范化建设。 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新特点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当前,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新特点: (一)休闲观光农业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休闲观光农业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农业产业形态,它既是农业功能的拓展,也是现代农业不可缺失的内涵。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浙江省农业稳定战略产业、发展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继2010年省政府在诸暨召开“两区建设现场会”后,2011年7月省政府又在金华召开了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现场会,吕祖善省长充分肯定了“两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思想认识,清醒看到“两区”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抓好“两区”建设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两区”建设作为“三化”同步发展的主要抓手,作为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应安全的重要保障,作为控制物价特别是食品价格过快上涨的重要手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两区”建设各项工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给休闲观光农业提供了极好的发展机遇,各级农业部门积极主动地争取项目和政府的支持,在制定规划、方案时,把休闲观光内容融入到园区建设中,结合主体产业拓展休闲观光功能,统筹安排现代农业园区和主导产业功能区与休闲观光农业的有机衔接,使主导产业与休闲观光农业协调发展。 (二)休闲观光农业开发与资源保护与建设生态文明省相结合。建设生态文明省是浙江省委在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指导全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省农业厅在建设生态文明省中提出要重点突出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发展生态高效的精品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推广环境友好高效农作制度、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主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农业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节约农业技术推广工程、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等“四项工程”,努力以实际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地行政主管部门着力引导休闲观光农业在开发建设中切实加强资源保护,与建设生态文明省的发展战略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休闲观光农业与农民就业增收相结合。受后金融危机时期紧缩财政和通胀的影响,浙江省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微型企业开工不足甚至倒闭,这些企业是农民工务工集中的地方,造成农民工返乡增多,带来的就业压力有增无减。许多企业管理型、技术性岗位人才缺乏,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用工矛盾十分突出。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重点之一,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它关系到农村和社会稳定。浙江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坚持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与增加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2010年,全省农业休闲观光区点吸纳从业人员7.5万人,从事休闲观光农业的农民工收入要比当地纯农业农民收入高5000-10000元。休闲观光农业提供了让农民就地创业就业的机会,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城市的压力,维护农村稳定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休闲观光农业坚持产业支撑与突出特色相结合。休闲观光农业是一种新的产业形态和消费形态,必须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和灵活的经营机制。浙江省休闲观光企业主始终坚持以主导产业为基础,突出农业的特色,突出产业功能的拓展,突出产业链的延伸。浙江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强化科学引导和专业指导,既注意保持企业(园区)的产业特点,更注重突出特色,增加创意元素,强化经营的特色和差异性,避免重复和雷同。当前,浙江休闲观光农业在突出纯朴、绿色、清新环境的同时,强化休闲度假和健康养生,增加参与性和体验性内容,努力展现休闲农业的魅力,着力在提升服务水平和挖掘文化内涵上下功夫。(中国(宁国)休闲农业与魅力乡村发展论坛论文集 作者:李东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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