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体结构的巨大优势之一就是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因而被称之为“举国体制”。这也意味着各级政府一旦错误决策,就可能集中力量办错事。传承了数千年的我国乡村文明及其文化遗存极为脆弱,一旦破坏就不可再生。当务之急是充分认识传统村落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纠正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干部破坏传统村落的错误观念与政策,更要防止少数基层干部打着“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等旗号来破坏城乡协调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住乡村记忆和宝贵的村落文化遗产。 一传统村镇的功能与保护历程 我国村落发展演变历史十分悠久,中华先祖几千年前以村落这样的聚落形式定居的时候,许多西方国家还处于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时代。我国乡土聚落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其选址体现天人合一、利于生产、便于生活,布局讲究伦常礼制,建筑依山就势、就地取材,非遗往往活态传承数百年以上,保护这些传统村落实际上就是保护其承载的传统文化。总体上来看,传统村落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高等的旅游资源 传统村落承载着当地的传统文化、建筑艺术和村镇空间格局,以及古代村落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它们形态各异、风情各具。每一座有传统文化的村庄,都是活着的文化遗产,体现了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独特的文化精髓和空间记忆。比如说有的村庄座落在山环水抱、茂林修竹之中,与周边的自然要素巧妙的融合,形成了人类理想的聚居地。这些村落在空间布局上以及与自然环境的相处上,往往是构思巧妙,经历数百年,甚至千年的传承,包含着村民祖先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历史智慧。例如浙江省永嘉县的苍坡村,借自然山水融中国文房四宝于一体,既有利于农业生产生活,又寄托着先人天人合一、耕读传家等美好的愿望。从国际城镇化发展规律来看,当大部分人居住在城市时,乡村的田园风光、传统文化就会成为稀缺的资源,就会成为不断增值的宝贵低碳资源。 1.2 循环经济的有效载体 我国是世界上农耕文明传承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传统农业的特征是:一切来自于土地,又全部回到土地之中去,对大自然干扰是最小的。当前,我们提倡的循环经济,其实就是要向传统的农耕文明进行学习,向原始的生态文明汲取经验和知识。传统村落使农民能够就近就地进行耕作,能够适应当地的气候,能够把当地的土壤、地质和耕种技艺有机的结合起来,培育出许多具有地方风味、独特的传统产品。比如西湖龙井、宣城白莲、蒋村火腿等成千上万的地方名品,往往是我国优秀的农产品的代表,而这些优质的农副产品,都是以传统村落为载体的。国际上通行的地域商标也证明了与传统村落密切结合的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模式,是一种高效的农业载体。法国的城市化前后自然村落数量一直保持在35万个,与这些自然村落密切结合的各种农副产品,都成为了走向世界的名牌,比如著名的香槟酒,就是香槟的主产区家家户户生产的发泡果子酒。比如法国有几千种不同品牌的奶酪,也是与不同的村庄紧密联结在一起的,甚至有一些品牌奶酪直接用当地村庄的名字。在该国的著名葡萄酒产区波尔多,不少户均经营的葡萄园面积不足百亩。但由于其独特的土壤、小气候和工艺,使其最昂贵的葡萄酒都是以村庄命名的。由此可见,要发展我国传统的优质农产品、提高附加值,必须从保护和整治传统村落开始。 1.3 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 国际经验表明,城镇化中期必然伴随着旅游潮的兴起。而旅游潮带来的财富近半是从属于乡村旅游,而发展乡村旅游就要基于传统村落的保护。韩国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掀起了新农村建设运动,发放了大量水泥、钢筋,持续十多年的大建设,使不少传统村庄丧失了历史风貌。到了上世纪90年代,韩国人认真反思过去对传统村落的大拆大建,丧失了许多宝贵的旅游资源,所以重新开始兴起农村“Amenity(美化)”运动,纠正了过去大拆大建的错误,并及时恢复当地村庄的格局、独特的建筑风格、文化传统、农副产品、地方民俗节庆活动,把它们与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组合在一起,吸引大批游客到韩国农村旅游,使当地农民收入连年增长。 据我国实践,无论是四川还是浙江、福建,凡是坚持保护传统村庄、发展农家乐的农村,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都大大快于其他地区。甚至有的村庄实现农民收入七年连续翻番增长。这些地方已经探索出一条完全可以超越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工业化阶段,直接以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来引领绿色农副产品的栽培和生产,实现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相随相伴,走出一条绿色的、可持续的农村农业发展新道路。长久困扰人们的“农村生产什么和城市需求什么”脱节的难题,在“农家乐”普及的地方得到迎刃而解。这些新致富道路的开辟,都必须要基于传统村庄,没有传统村庄的保护利用,创新发展道路无从谈起。 1.4 农村社会资本的有效载体 所谓社会资本,是除经济资本和自然资本以外,人们对周边环境、自然和人际关系的熟悉和了解,以及已经具有的传统技巧和知识的总和。丧失了社会资本,在某种程度上,比丧失自然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后果更加严重。有一个例子可以证明,在我国农村现在最贫困的地方往往是那些水库移民村,或者建重大工程补偿不够,或者补偿足够了但是被迫离乡背井迁入他乡的农户,因为他们几乎丧失了全部社会资本,尽管政府部门给予了大量经济补偿,但是生活依然十分贫困。他们把对自然环境和气候的熟知和适应、对周边山水的认知和众多亲朋好友的人际关系全部抛弃了,结果重新陷入了贫困。其结果是,有许多补偿足够的移民,现在又回到原驻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要重新融入到拥有社会资本的地方去。农村传统的农耕和日常生活,离不开互帮互助互学,传统村落不仅是农民兄弟心理认同的地理环境,同时也是社会资本的唯一载体,更是众多地方方言、风俗、手工艺品、传统节庆等等非物质文化的有效载体。这些载体都可以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宝贵资源,破坏了这些资源,就等于阻碍了广大农民致富的门路。 1.5 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的文化之根 中华民族是一个崇敬祖先的民族,与西方将上帝作为唯一的“神”来崇拜完全不一样,我们是把祖先当成神灵来崇拜,历史上的许多神如“三皇五帝”等其实就是普通百姓的祖先,敬神实际上就是崇拜祖先。我国传统村落的核心是家宗祠堂,这与西方村落以教堂为核心截然不同。传统村落往往成为连接家族血脉、传承族群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广大华侨、港澳台同胞寻根问祖的归属地,所谓一方水土造就一方人就是如此。尽管他们远在千山万水之外,但是总要回来找寻文化祖宗、血脉来源,甚至有的侨胞在别的国家当了首相、部长,还要回到自己的祖先发源地来了解族群文化的特征和血脉的传承,并从心理上寻求祖先的认同与庇护。由此可见,如果丧失了这些传统的村落,等于是瓦解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软实力。 1.6 国土保全的重要屏障 一些国家和地区对边境地区的居民点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日本早在1953年就颁布了《离岛振兴法》等法律,将边境线上的居民点进行保护和扶持。2012年,日本又计划对《离岛振兴法》进行修订,鼓励日本民众在离岛上“定居”,防止一些岛屿特别是“可作为专属经济区根据”的离岛沦为无人岛,同时采取措施提振离岛经济发展。日本千方百计保持离岛的现有人口,同时鼓励更多的人到离岛定居,是因为离岛上的定居点在国土保全和领土争端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国境线漫长,但不论是陆地边界,还是海洋边界,都与周边国家存在一些争议,国土安全和领土完整受到严重威胁。国际上在领土争端的解决实践中有一条重要原则,即争议领土范围内如果有某国的国民长期居住生活,则可以作为领土属权的重要判别依据。我国曾经因珍宝岛领土争议与前苏联爆发过小规模的边境冲突,如果当时珍宝岛上有我国居民定居的村落,领土争议则不辩自明,边境冲突也就可以避免。但是,我国一些边境省份在城镇化进程中却忽视了传统村落在国土保全中的特殊作用,片面追求城镇化水平,对散落在边境线上的村落的人居环境改善不愿投入,不切实际地寄望于通过整体搬迁的方式来使这些村落的居民快速脱贫。例如,有的沿海省早期提出“小岛迁大岛建”的错误主张,将小岛上的居民搬迁到大岛甚至是陆地上,使得一些原来长期有人居住的岛屿变成了无人岛。这种做法无异于在领土和领海争端中“自废武功”。因此,从历史的教训和国际经验来看,传统村落特别是边境地区的传统村落的保护对国土保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几十年里,随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传统村落消失的速度非常快。为了保护这些有传统文化资源的村落,10多年前,建设部就会同国家文物局启动了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2003年开始评选出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带动了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的工作。2008年,国务院还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保护责任以及对保护工作的要求。目前,共命名了6批27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央也设立了保护专项资金。为进一步加大对量大面广的传统村落保护,从2011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又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这样做主要是考虑两点,一是突出保护的核心是传统乡土文化,二是尽可能扩大保护村落文化遗产的范围。至今为止,共3批2555个传统村落列入了保护范围。 二当前传统村落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从2003年评选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工作以来,尽管经过了十多年的努力,但对党政领导来说,传统村落保护仍属新事物,不少地方尚未列上工作议事日程,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2.1 模仿城市的新农村 不少基层的干部和群众盲目追求城乡同一化,将传统村落和贫穷落后划等号,把它们看作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的累赘与包袱,大规模拆旧建新,造成了大量破坏。一些村落改造时将木质或夯土墙面统一刷成一种颜色,将古朴的青石板、石砌路砸掉,全部铺装水泥路,这些做法既浪费了财物又破坏了历史记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不能照搬照抄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我们不仅不能把传统村落改建成城市社区,搞大拆大建,相反应该将传统村落保护作为今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导向。要学习传统村落依山就势、错落有序与周边自然环境融为一体的空间布局手法,传承优秀的传统建筑文化,使传统村落更像理想中的田园村落,成为发展“农家乐”、带动农民致富的聚宝盆。 2.2 盲目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现在有些地方搞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走了样,成片拆除合并自然村落,盲目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将农民赶上楼,使传统村落遭到毁灭性破坏,农村的传统格局荡然无存。实际上,盲目的“增减挂钩”逼农民上楼,弊端很多。主要是不利于低成本农业生产,并村上楼后,农民务农要走十来里路种田,肥料还不了田,传统农业循环特色丧失。其次是农民生活成本大幅增加,用水、吃菜、吃鸡蛋都要花钱了。最后是侵害了农民利益,用土地换楼房,显然是农民吃亏了。实际上,传统农村用地是十分节约的,村庄中任何一块地都在利用。房前屋后哪怕一丁点的零星空地,也种上瓜果蔬菜和果树,发展庭院经济,单位面积产出价值比大田还要高好几倍。同时,不要担心农村“空巢”,调查显示,50岁以上的农民工大部分选择回乡养老,传统村落将来会成为中国特色的养老大本营。 2.3 虚假的生态移民搬迁 当前,不少地方不切实际地寄希望于通过整体搬迁使传统村落的居民快速脱贫。个别省已制定大规模的移民搬迁规划,搬迁规模达数百万人。这些做法明显脱离实际、一厢情愿,不仅对传统村落造成破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出来的村民都早已经进城务工,留在山区的往往是少数老弱者,缺少进城就业的能力,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压力也大为减轻了。但是他们在传统村落中生活能够依靠一亩三分的薄田凭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中央领导认为,这也是对国家的贡献。老百姓被迫进城语言不通,也丧失了对自然环境和气候的熟知和适应,以及众多亲朋好友的人际关系,会重新陷入贫困。实际上,我国现在最穷的人群一般就是水库移民。所以,除了沙化草原、戈壁滩之外,决不能盲目进行所谓的生态移民搬迁来毁坏传统村落。 2.4 法规缺乏,保护资金不足 1993年生效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根据原《城市规划法》编制的,内容上缺乏可操作的保护举措,条文基本上没有具体的管理程序和责任追究,仅为一个宣传提纲,急待依据2007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进行修订。目前,中央财政整合了5个专项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覆盖村庄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文物和非遗的保护,但文物方面只支持省级以上文保单位,非遗方面只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对其中的私有产权房(农村基本都是私人产权)没法进行资金补助。实际上,这三批中国传统村落中,还有2.5万余处历史建筑、20多万处各类传统民居没有列入支持范围。这些文化遗产是传统村落的主体部分,保护价值也非常高,但由于缺乏保护资金,已经有近150个传统村落完全处于闲置废弃状态,急待抢救性修复。将这批城镇化中尚存的传统村落保护好,就会成为当地不断增值的绿色发展资源。 2.5 基层政府无所作为 总体上来说,村民和社会参与保护传统村落的积极性还比较低。已列入名录的2555个中国传统村落多数地处偏远贫困地区,有92%村落的村民人均收入在7000元以下,由于短期内很难看到发展致富的希望,再加上传统民居保护难度大,居住条件差,修缮费用高,老百姓普遍认为拆了新建反而省事、便宜,也造成了不少破坏事件。此外,土地管理部门规定,村民老宅不拆就不给批新宅基地,也引发了大量村落文化遗产的破坏。少数地方由于引进旅游公司整体开发的同时又缺少监管和技术指导,也造成拆真古董造假古董的破坏事件。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古宅、传统村落的保护虽然是一种源于基层的创新模式,但目前各地传统民居的租赁、产权置换等政策还在摸索之中,缺乏法律上的保障。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必须立足于让村民受益,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应有所作为,传统历史民居修缮扶持政策和保护措施必须在这方面下功夫。 总之,未来几年我国城镇化速度可能会放缓,但仍然会保持较快发展的势头,再加上许多自然村落地处偏僻的山区,“市场之手”价值规律一时也难以发挥保护价值认定之功效;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制订有效的政策法规,严格规范“政府之手”并发挥其加大保护力度之作用,切实防止拆旧建新的风潮上山下乡,把这份决定农民能否致富、农业现代化能否“多模式”推进的农耕文明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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