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精准式扶贫可以更精准

时间:2016-10-14 08:50:55| 作者:adminbj| 查看: | 评论:

摘要: 据媒体报道,自启动新一轮精准扶贫以来,珠海各区、各部门已在扎实开展对口帮扶阳江、茂名两市211条贫困村的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的起步和开局,为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 ...

    据媒体报道,自启动新一轮精准扶贫以来,珠海各区、各部门已在扎实开展对口帮扶阳江、茂名两市211条贫困村的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的起步和开局,为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精准扶贫是当前扶贫工作的新要求,目前全国多个地方均结合所在区域的实际,在精准扶贫方面进行相应的探索。笔者从事“三农”研究和实践工作多年,对农村扶贫工作也比较熟悉,觉得目前各地精准扶贫的探索在“精准”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深化认识。

    笔者认为,精准式扶贫就是要帮助低收入者(家庭人均收入在贫困线以下)提高收入,农民的收入主要由生产性收入、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政策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构成,如果要帮助农民低收入者提高收入,就应该精准提高上述五大收入:

    一是精准增加低收入者的生产性收入。在农民高度分散化的现实下,农产品供求平衡之后,再增产就可能会减收。以蔬菜水果为例,供求平衡之后,产量增加10%,价格一般下降30%以上。所以,靠政府出资扶持低收入者扩大生产能力以增加其生产性收入,有可能会事倍功半。

    那么是不是生产性收入就不可能增长了呢?也不是。比如对于短缺的农产品,扩大生产会增加收入,但这个几乎没有空间了;改善农产品品质也可以增加生产性收入,比如经过改良品质的土豆可以抗病,如果生产这样的高品质土豆是可以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的,但这个空间也不大。

    还有就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由组织为农户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农户按照农民组织的要求生产,农民组织统一销售,扩大农民对农产品的定价权,这样是可以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的。

    二是精准增加低收入者的劳务收入。劳务收入是稳定增长的,增加低收入者的劳务性收入相比增加低收入者生产性收入要容易很多。如何增加低收入者的劳务收入?笔者认为,可以提高劳动者技能,做大量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也可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就业、特别是增加非正式劳动力的劳务收入;另外政府、事业单位和农民村社共同体等可以为有生理和心理缺陷的人提供公益性岗位增加其劳务性收入,这一条非常重要。

    三是精准增加低收入者财产性收入。城市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远低于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如果农村人的财产性收入增长也高于生产性收入或劳务性收入的增长,农民收入就会大幅提升。要提高农地等财产性收入,关键靠金融创新。假设一亩田的年租金是600元,这说明一亩田的价值是2万元(按当前银行平均利率3%计算,2万元存入银行获得600元利息收入)。假如农户能够以一亩田抵押给某种金融机构获得2万元现金,并用这2万元投资理财,有可能会获得2000元收入,这样这个农民一亩田的财产性收入就是600元+2000元=2600元了。当然,这只是理想状况。

    也就是说,农民要想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必须有一种金融与农民的农地等财产权相匹配,以支撑其财产权金融化、证券化、资本化。但目前小农的农地财产权是不可能在正规金融机构获得抵押贷款的,只能在农民村社共同体内创建合作互助金融才可以支撑农户财产权的实现。因此,精准增加农民(包括低收入者)财产性收入,关键靠村社内置合作互助金融的发展和支撑。

除上述情况外,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还可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业、休闲养老等,使得大量闲置资产经营起来而获得收益。

    四是精准增加低收入者的政策性收入。农民的政策性收入一直是增长的,贫困者增长更快。虽然贫困者政策性收入增长快,但数量还是很有限的,如果配合特殊的措施,是可以获得乘数效应的。前不久笔者去贵州六盘水市钟山区考察学习,发现钟山区给每位低收入者无息贷款5万元,再用这5万元投资城市停车位建设,每位低收入者5万元投资每年收益数千元,投资回报率高且无风险、可持续。如果都像钟山村这样实施“低收入者的政策性收入倍增计划”,精准式扶贫效果会大不一样。

    五是精准增加低收入者的经营性收入。比如通过新农村建设促进村庄旅游业发展,家家户户从事服务业,农业成为服务业的一部分,生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劳务性收入等都会同步增长,农户综合性收入就会获得增长。中国乡建院所在的信阳郝堂村就是通过新农村建设,由农业村变成了旅游村,由贫困村变成了富裕村,很多低收入者也富裕了起来。当然,不是所有的村庄都适合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国大概只有20%-30%的村庄适合这一模式。

    综上所述,所谓的精准式扶贫,就是要精准增加低收入者上述五项收入,其中的关键靠四条:一是再组织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二是金融创新,主要是通过村社内置合作互助金融,支撑农民产权实现及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村民村社共同体服务农民、经营乡村和治理村庄的能力;三是在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的大前提下,政府扶贫资源依托农民村社共同体精准扶持低收入者脱贫致富;四是不同的贫困者和不同的贫困村庄,在追求上述五大收入增长的时候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作者系著名“三农”学者 李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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