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一处民宿苏锐摄 记者8月6日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山东近期正组织开展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加快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建设,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要举措,是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2021年,山东省委1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旅游民宿集聚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4个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2年,全省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16个以上,突出旅游民宿集聚效应,引导旅游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 相关通知要求,旅游民宿集聚区的申报主体为行政建制乡镇,重点依托景区化村庄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集中连片打造,创建范围限定在一个行政乡镇区域内。申报创建数量每市不超过2个,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每区1个(不占各市名额)。 各界关注的遴选推荐标准,有4个方面。 精品民宿聚集优质发展。创建区域内民宿数量充足,经营效果好,品牌影响力较大,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可以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求,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区域内民宿应手续齐全,无安全隐患,应接入公安部门的旅客入住登记管理系统。民宿建设主题突出、规范有序,能够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乡村民宿,注重创意设计,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没有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等现象。民宿地方品牌和企业品牌塑造较好,精品化民宿和知名连锁品牌民宿数量较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民宿业主与区域内居民友好相处、关系和谐。 资源丰富环境设施良好。创建区域内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观赏游憩价值较高。乡村文化传承保护、转化利用较好,文物古迹、传统建筑、农业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得到合理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优美宜居,规划建设严格管控,人居环境良好。基础设施较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有必要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干净卫生,交通便捷通畅,停车场等设施完备。有信息咨询、宣传展示、公共休憩、便民服务等可供主客共享的公共休闲体验场所。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农民精神风貌较好,展现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文化旅游相关业态丰富。有适合民宿聚集发展的相关旅游业态,已开发出观光度假、农事体验、民俗文化、休闲游憩、乡村民宿、特色美食、节庆活动等类型多样、具有独特风格的成熟旅游产品。能够深入挖掘乡村文化的价值内涵和符号元素,有体现当地特色的文化旅游活动和文创产品。 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合理。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能够整合力量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和民宿发展。能够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村民能够以土地、劳动、技术、产品等要素参与民宿发展,脱贫致富效果较好。能够采取积极措施,引进民宿品牌企业、专业化团队重点参与民宿项目投资运营。探索民宿聚集发展管理机制,所属县(或乡镇)有支持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民宿发展计划或规划以及民宿管理规范制度,探索统一的管理机构规范运营管理,有完善的旅游投诉和安全保障机制。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里将创建单位优先纳入省政府第三批“六保六稳”支持范围,优先安排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持其改造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标识系统、强化人才培养和宣传营销等。各市要协调部分土地指标优先支持集聚区内的乡村旅游重点项目,要组织专家团队对集聚区建设培育进行指导和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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