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宿管理 提升旅游品质——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宿行业管理与建设的建议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县市区都秉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花大力气保护绿水青山,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家有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很多县市级小城市山水相间、历史悠久、民风淳朴、完备的自然文化风貌,高质量的生态文明环境,正日渐成为大都市的后花园和天然氧吧,吸引了八方游客,不仅带来了经济效益,也有效地宣传了地方,提升了小县城的知名度。优质的生态环境也让高质量的投资项目接踵而来,纷纷落户县市区,不仅有力化解了大城市的压力,也为县域经济未来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由于新时代游客已经不满足于在千篇一律的宾馆住宿,于是众多个性化的民宿应运而生,众多游客纷纷住进了有地方特色的乡间民宿,成为新农村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也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民宿起源于日本,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例如民宅、休闲中心、农庄、农舍、牧场等,根据所处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民宿有别于旅馆或饭店的特质,民宿不同于传统的饭店旅馆,也许没有高级奢华的设施,但它能让人体验当地风情、感受民宿主人的热情与服务,并体验有别于以往的生活。我们为旅游出现的新业态感到振奋,但欣喜之余,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各地的民宿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参差不齐,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民宿品质,不断提高民宿形象。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众多外地游客满意了,就会自然而然帮助县市区正面宣传,吸引更多游客。基于此,对进一步规范溧阳民宿管理,提升县域旅游品质和形象,提以下四点建议: 一、制度先行。地方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对标找差”,到民宿行业起步比较早的浙江安吉、德清等地学习,借鉴他们民宿管理的成功经验,根据国家旅游局2017年10月出台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台本地区《民宿建设标准及运营规范》,明确民宿建设的基本标准,运营要求,推行民宿运营申报制度,给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民宿颁发运营许可证,确保住宿游客的安全。 二、规范管理。要防止民宿随意制订收费标准,坐地涨价等宰客行为,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溧阳旅游形象的恶劣行为。对民宿必要的住宿条件、安全防范措施、网络宣传信息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规范、安全、卫生、舒适。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关管理和指导职能部门,加强民宿建设的业务指导,打造各具特色、风味独特的民宿驿站。同时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的巡查管理机制,确保民宿住的放心、安心、舒心。 三、突出“乡愁”。民宿的主体应该是中老年游客,大多具有乡土情结,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内心深处也珍藏着深深的乡愁,所以民宿要突出乡土化,要注入更多的“乡土元素”,满足客户更高品质的精神体验需要。民宿要提供更多的乡村特色、更好的消费体验,因此,在民宿投建之前,需要乡土文化的专家参与规划设计。在环境布置上,要融入当地的历史文化、饮食文化和风土人情等,使民宿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宣传地方的新窗口。 四、突出“古韵”。乡村的客栈驿站建设,要融入传统文化的元素,民宿入住对象大多数具有一定的人文底蕴,追求个性化和精神享受,他们大多具有传统文化情结,具有中国思维。所以乡村的客栈驿站应该再现“古道西风瘦马”、“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等古韵深远的美景美境,令游客流连忘返,乐不思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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