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口聚集之邑,百姓生产之地。在五千多年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中,乡村始终是社会结构的基础。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涉及5亿多乡村人口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在今年两会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和6月份视察山东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提供了总遵循、总定位、总航向。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落细,必须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以积极进取、勇立潮头、走在前列的率先意识,从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整体大局着眼,从产业、生态、文化等具体工作入手,不断开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乡村振兴是一篇大文章,不仅要有经济的增长、环境的美化,更要有群众精神面貌的改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抓好乡村文化振兴,事关群众民生福祉,联动乡村振兴大局,要下功夫、下力气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乡村文化振兴之先,在于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强调要“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村规民约是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淀和映射,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村规民约建设首先要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中追本溯源,全面梳理乡土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保护存续宗族祠堂、古街古巷、手工技艺等文化遗产,建立乡村文化基因库。其次要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基因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价值理念,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增强村规民约的集体认同感、归属感,推动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乡村蔚然成风。 乡村文化振兴之重,在于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满足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中之重。要加大对乡村题材文艺创作的投入力度,推出一批反映时代风貌和基层群众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乡村移风易俗。要夯实基层文化阵地,培养乡土文化人才,扶持民间文艺团体,鼓励群众自办文化,使广大群众在丰富的文化体验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乡村文化振兴之新,在于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产业。乡村文化资源不仅需要静态保护,更应该在科学开发的基础上进行活态利用。要深度植入文化创意元素,通过文化嫁接拉长乡村产业链条,增加乡村文化附加值。要利用文化遗产展示、农耕文化体验打造乡村特色文化名片,利用传统民俗文化、手工技艺的策划包装开发特色文化产品,实现资源保护、创意开发的有机结合,推动乡村文化资源向乡村文化经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作者黄淑波,系民进青岛市崂山区基层委员会主委 青岛市委统战部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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