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精准扶贫 委员建议:明确乡村旅游企业性质

时间:2016-03-07 22:24:02| 作者:adminbj| 查看: | 评论:

摘要: 重庆市政协委员李玉梅。胡虹/摄
  摘野果、吃农家菜、住农家乐,越“土”越受宠的乡村旅游逐渐成为重庆人追捧。然而,城市资本下乡,跟当地村委会合作,如何 ...

重庆市政协委员李玉梅。胡虹/摄
 

  摘野果、吃农家菜、住农家乐,越“土”越受宠的乡村旅游逐渐成为重庆人追捧。然而,城市资本下乡,跟当地村委会合作,如何明确资本性质,成为发展乡村旅游的一道坎。

  旅游扶贫是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有效方式,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市在推进精准扶贫,发展乡村旅游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广大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旅游扶贫创新不断,措施有力、效果凸显。但在政策扶持、融资渠道、用地保障上仍有进一步地提升空间。

  “投资者想在乡村投资精品农家乐,但土地使用权始终不能明确,相当于修栋房子,最后不知道房子归谁,这点让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重庆市政协委员李玉梅说,为此她建议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乡村旅游企业性质,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的旅游接待服务企业的性质,以便乡村旅游企业明晰产权。

  李玉梅表示,乡村旅游扶贫涉及面广,单纯由旅游局或扶贫办负责乡村旅游扶贫的做法已难以适应当前发展形势,建议组建市乡村旅游扶贫领导小组,由旅游、扶贫办、农委、发改、财政、林业、国土、规划、建设、交通、水利、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乡村旅游扶贫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处理乡村旅游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最好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再就业培训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及交通、水利等有关农业、农村建设以及旅游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拿出一部分进行整合,设立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资金,由乡村旅游扶贫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扶持乡村旅游发展。

  此外,重庆应尽快出台《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切实保障乡村旅游扶贫用地,给投资者吃颗“定心丸”(本网两会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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