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梨花镇东壕赖村 农家乐‘富民山庄’ 额尔古纳市蒙兀室韦苏木 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旅游扶贫,依托草原、森林、沙漠等十大旅游资源优势,科学统筹、创新思路,务实开展旅游扶贫工作。广大农村牧区的环境和基础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走出了一条切合当地发展实际、民族风情浓郁、文化特色突出、充满生机活力的旅游富民之路。 乡村旅游农民受惠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通过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千千万万工程”,与农业部门共同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组织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评定,组织“特色旅游村”和“特色家庭旅游线”创建,与自治区扶贫办共同制定专题方案推进旅游扶贫。截至2016年年底,内蒙古共有农业与乡村旅游点597家、乡村旅游接待户4317家(含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462家),全年接待游客约3000万人次,营业收入达20亿元。2016年,有3.5万贫困人口通过旅游脱贫。 曾经的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梨花镇东壕赖村如今变了模样。东壕赖村村民姚四宏说:“我们村原来种大田,靠天吃饭,现在不一样了,村里办起了农家乐,环境好了,营生也多了,原来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也陆续回来了。” 东壕赖村党支部书记说:“在旅游扶贫政策的指引下,我们开办了农家乐‘富民山庄’,规划每年接待3万人次,每年可实现利润420万元。目前,这个项目吸纳本地村民、民间艺人和无业人员300多人就业,间接带动社会相关产业就业1500人左右。” 在中俄边境线上,额尔古纳市蒙兀室韦苏木因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远近闻名。近年来,蒙兀室韦苏木在旅游扶贫政策引导下,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富有成效的乡村旅游开发道路。旅游发展拉动了宾馆、酒店、旅游商品销售产业的发展,并逐步成为室韦村经济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乡村旅游经营户年平均收入10-12万元,骑马游经营户年平均收入4万元,农牧民平均收入达3万元以上,实现了脱贫致富。 200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朝鲜民族乡东光村在旅游扶贫政策的带动下,从一个穷困的小山村发展成为集民俗表演、美食、购物、休闲农业观光为一体的民俗旅游小镇。目前,从事乡村旅游的经营户占东光村总户数的33%,有20家特色家庭游旅游户、3家宾馆、1家泡菜加工体验学校、4家旅游纪念品店。 结对扶贫成效显著 众人拾柴火焰高。近两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积极倡导推动旅游企业参与旅游扶贫工作中来,其中,旅行社与农牧家乐结对扶贫、景区参与所在村镇扶贫,取得了重要成果。 2016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印发了《关于旅行社与农牧家乐旅游点结对扶贫的指导意见》,鼓励旅行社开辟农牧家乐旅游专享线路;鼓励旅行社在常规线路中增加农牧家乐旅游点,开辟景区与农牧家乐旅游点融合线路,带动农牧家乐旅游点发展;推动旅行社与农牧家乐旅游点合作经营,提高农牧家乐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集约化程度;鼓励旅行社与农牧家乐旅游点进行专题合作等。 此前,希拉穆仁草原古列延草原旅游点有蒙古包60余顶,能容纳100人同时就餐。古列延草原旅游点负责人康海龙说,“以前我们规模小、服务意识较差,旅行社不愿意把游客放在我们这儿。2013年,内蒙古众信国际旅行社和我们结成帮扶对子,签订了协议,帮助我们扩建旅游点,培训工作人员,联系安排旅游专业毕业生来我们这里工作。现在,我们有300多顶蒙古包,能容纳1000余人同时就餐。” 游客多了,从事旅游业的牧民也富了。在古列延草原旅游点工作的牧民额尔德尼算了一笔账,“原来拉三匹马能挣一万块钱,现在拉一匹马能挣3万多块。每年还能拿到景区分红。”据了解,在哈拉乌素嘎查,像额尔德尼一样的贫困户50余户通过在古列延工作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在旅行社与农牧家乐旅游点开展富有成效的结对扶贫的同时,景区参与旅游扶贫的积极性也极高。 通湖草原旅游区位于内蒙古和宁夏交界处的腾格里沙漠腹地,是古代丝绸之路重要节点。2007年,该景区投资1.5亿元,完善了服务接待体系,景区经济效益逐年攀升。发展过程中,在当地政府和旅游部门的协调下,乌兰哈达嘎查村以1.5万亩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占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比例的14.63%;景区将马匹骆驼、冲浪车、自驾车和沙滩摩托车的经营权交给村民运营。乌兰哈达嘎查村牧民段学军说:“乌兰哈达嘎查共有牧民208户,以前每户的年收入不超过3万元,现在牧民们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每年每户的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每年分红就比牧场收益翻了2倍多。” 提档升级规范发展 旅游扶贫具有市场优势、新兴的产业活力、强劲的造血功能、巨大的带动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引进公司开发项目、组织合作社共同致富、培育牵头户示范引领,广聚力量,全力推进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程。 随着内蒙古旅游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内蒙古大地上的1.1224万个行政嘎查村也正在悄然发生着改变,乡村旅游正在成为亮丽内蒙古一道美不胜收的风景线,更是内蒙古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推手。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局长魏国楠表示,内蒙古正在修订完善家庭游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等标准,促进乡村旅游规范发展、提档升级;推动乡村旅游特色化与现代化融合发展,达到“外土内洋”的效果,让游客既感受到原汁原味的乡土气息,又体验到便捷舒适的现代生活服务,使“乡村旅游地”发展成为“休闲度假地”,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旅游产业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7年,内蒙古通过开展乡村(牧区)旅游,将推动1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万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直接带动3万贫困人口脱贫,间接带动5万贫困人口脱贫,使全区20个乡村(牧区)旅游扶贫重点村(嘎查)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5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将乡村(牧区)旅游与全域旅游相结合,创建5个乡村(牧区)旅游集聚区、10个文明乡村(牧区)旅游示范村,新增星级接待户100户。到2020年,全区565个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全部实现脱贫,牧区全区乡村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8万人,带动农牧民就业15万人。(内蒙古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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