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日前出台。在6月1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孙树娥介绍,到2020年,全省乡村旅游消费将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幅比全省社会消费总额高5个百分点,直接和间接吸纳200万农民就业。
“山东游”一半以上在乡村
据统计,2016年,全省实现乡村旅游接待人数3.97亿人次,超过全省旅游接待总数(7.1亿人次)的二分之一;乡村旅游收入2200亿元,超过全省旅游收入(8030亿元)的四分之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全省3200多个乡村旅游点,已全部入驻八喜旅游网电商平台,乡村旅游点的民宿、农产品等实现了网上售卖和网上支付,也就是实现了“乡村旅游+互联网”。
截至目前,全省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庄3200多个,乡村旅游经营业户6.4万户,吸纳安置就业33万人,建成旅游强乡镇527个、特色村1180个、星级农家乐4063个、精品采摘园921个、开心农场168个。
“十三五”末打造100个旅游小镇
到“十三五”末,山东省将初步打造8个乡村旅游连绵带、100个乡村旅游集群片区、300个乡村旅游园区和100个旅游小镇,建成一批精品酒店、精品民宿、精品节庆活动,把山东省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其中,借鉴西班牙等乡村旅游发达国家的办法,山东省将加大对古村落、古街区、古民居等的保护利用,推出一批古村落度假村、古民居精品民宿。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培育一批陶瓷琉璃村、木版年画村、刺绣剪纸村、传统民俗表演村、手工艺制作村等“非遗”村落。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加大对重点项目奖励支持的力度,对连片开发5个村以上的集群片区,给予300-60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达到5A级景区标准的精品旅游小镇给予500万元的奖补。
“迁村民”的开发模式不宜太多
“不知从何时起,山东省乡村旅游开发出现一种不太正常的现象,有的投资商、开发商在打造乡村旅游点的时候,喜欢把村民迁出去,然后再让他们回来从事旅游接待和商品售卖,农民是受益了,但不是最大的受益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促进处处长季将认为,把农民迁出去打造乡村旅游点是一种开发模式,但这种模式不宜太多。对此,《方案》中专门把“坚持保护农民主体地位”作为乡村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之一。引导各地正确处理农民主体与市场化发展的关系,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让农民成为乡村旅游接待的主体、管理的主体和利益分配的主体。
延伸阅读
济南六村获“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称号
6月1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山东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村名单,我市6个村入选。
这6个村分别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街道土屋村、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博平村、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三德范村、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石子口村、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黄露泉村、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东矾硫村。
据了解,省政府将对历史文化名村进行不定期督察,对不能进行积极有效保护、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严重损毁的村镇,列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濒危名录”,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划期限内不能及时采取挽救措施的,取消其称号,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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