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乡村旅游开发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发展严重滞后,导致农村金融滞后城市金融的非均衡局面出现,缺少投融资渠道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国家对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给予了充分重视和政策倾斜,要求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从而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并且期望通过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推出“新三板”上市募集资金的渠道,最终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发适合“三农”的个性化产品。 尤为重要的是政府提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释放出明确的信号:未来进入乡村旅游开发的资金理应属于进入“三农”领域的社会资金,财政资金会给予必要的认可和支持。也就是说投资乡村旅游将会获得政府资金的支持和扶助。但是,乡村旅游开发仅靠政府资金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 旅游产业融资一般有七个渠道,即“跑钱”(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借钱”(与金融机构合作)、“引钱”(对外招商引资)、“融钱”(资本市场融资)、“兑钱”(盘活资产)、“汇钱”(吸纳社会个人投资)、 “挤钱”(自身加大投资)。
在旅游行业融资渠道框架中,乡村旅游融资有其自身特点: 1. 政府是融资主体 一般旅游资源开发,应以一个市场化的企业作为主体,但在乡村旅游中,村集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融资总量较小 乡村旅游注重原汁原味,无需过于包装,从业人员也可当地消化,总投资量相对而言并不大。 3. 易“跑钱” 新农村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乡村旅游亦是国家旅游发展的后起之秀,受到国家和各部委的关注和重视。 4. 易“汇钱” 乡村旅游直接关联人及受益人就是当地农民,农民以多样方式入股的积极性高,如资金入股、房屋产权入股、劳动入股、技术入股等。 从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投融资来看,困难仍然不少,主要表现在投融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 就全国乡村旅游融资发展的情况来看,存在着五大方面的问题: ● 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 缺乏乡村旅游专业融资机构; ●乡村旅游业与资本市场结合松散; ● 闲置资金进入旅游业的投资数额规模较小; ● 利用政府扶持资金的能力较弱。 按照“多渠汇流”的原则,乡村旅游开发根据旅游业投融资的趋势和规律,提出融资综合解决方案。即:“跑钱”方案、“借钱”方案、“引钱”方案、“融钱”方案、“兑钱”方案、“汇钱”方案、 “挤钱”方案。 (一)“跑钱”方案 争取国家和省市加大扶持 1.投资重点 根据政府投资走向,重点投资于以下难以获得直接收益的公共领域: (1)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 (2)大气、水源等环境治理项目; (3)文物保护,重点投资进行大堤、遗址等的保护和维修; 2.主要措施 为争取国家、省市政府的投资,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配套工作: (1)争取计划单列,加大上级扶持力度,放宽地方执行权限。 (2)好政策组合拳,充分利用各种配套优惠政策和各种资金渠道。全面、充分地利用农业、林业、能源、环保、扶贫、中部、文化项目等各项优惠政策,形成政策洼地;全面整合各方面投资渠道,形成规模投资。 (3)根据投资走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策划和筹备一批既符合国家、省市投资重点,又体现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抓紧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二)“借钱”方案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乡村旅游发展所需资金数额巨大,无法单纯依靠政府投入予以解决,需要按照经营城市的思路,充分盘活资产存量,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强力推进有收益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项目建设。 1.资金渠道 随着国内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的资金存量有了较大的增长,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投资能力不断提升。乡村旅游作为投资的热点,越来越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开辟融资渠道。同时,随着我国利用国际资金能力的提高和投资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国际金融机构在华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乡村旅游拓展国际融资渠道创造了条件。 具体资金渠道包括:向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申请抵押或质押贷款;向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进出口银行)申请贴息贷款;卖方信贷;通过担保公司进行融资担保;申请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申请国家间援助性贷款(如FAO、NNDP等)。 2.融资方式 对于旅游资源开发,主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融资。 (1)门票质押。以未来门票或连同其他收费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 (2)景区开发经营权抵押。景区的开发经营权作为一项资产当作质押进行信贷。 (3)土地抵押。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项目信贷,尤其是由于乡村旅游相关开发引起大幅度增值的景区周边的土地。 (4)建筑物抵押。将相关建筑物的所有权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景区的抵押或质押项目信贷一般要求自有资本投入25%以上,可向银行贷75%。开发商使用国有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则通过相应金融工具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进行贷款,包括比较灵活的小额信贷方式。 实际操作中,如果景区的开发规划有足够吸引力,同时开发商具备一定的信用,开发中的工程建设也可通过垫资方式进行。垫资比例一般为30%–40%,如果有相应的垫资融资财务安排,垫资比例甚至可达100%。如乡村旅游项目开发能与开放游览同步进行,还可对旅游商品开发、广告宣传、道路建设、景观建设等多方面经营内容进行商业信用融资,主要包括:垫资建设、代销商品、门票抵扣、预售预卖、时权融资等。 3.解决方案 (1)成立资产信贷公司,明确借贷主体。 (2)明确资产产权,剥离劣质资产,分离出可用于借贷的优质项目抵押资产。 (3)加大前期工作的力度,研究乡村旅游开发区域的资产体系及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 (三)“引钱”方案 加大乡村旅游项目对外招商引资力度 1.主要方式 通过政府招商部门、旅游企业的招商部门、专业招商机构、关联企业及关联人、专题招商会、参加招商会、专用招商网站、其它媒体传播招商等渠道发布招商信息,与开发商取得联系,根据乡村旅游项目和开发商的情况,确定具体的招商引资方式。 (1)招募入股融资 开发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发起人的身份,向社会定向招募投资人入股,共同作为发起人,形成资本融资。 (2)定向募股融资 开发商先成立自己绝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再向社会定向募股,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资本金。具体方式有:战略投资人、搭车投资人、资产整合等。 (3)整体项目融资 开发商在开发中,设立为若干个乡村旅游项目,并制作单个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按照投资规范的要求、准备招商材料,并依据招商材料,向境内外的社会资金进行招商,其中可以采用BOT等多种模式,也可合成开发、合资开发、转让项目开发经营权等。 2.解决方案: (1)加大投资开放力度,引进国外资金,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加强政府的协调职能。 (2)改善投资环境,树立亲商、富商的理念,转换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的、诚信的政府。 (3)做好乡村旅游项目包装与招商资料的准备,具体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乡村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乡村旅游项目策划及规划、具体合作意向、各项优惠政策、基本法律文件等。 (四)“融钱”方案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发育,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已成为旅游开发可选择的融资方式之一,迄今为止,登陆国内资本市场的旅游企业共有43家,其中景区类旅游上市公司13家。 1.资本市场融资方式 (1)国内上市融资 (2)海外融资 海外融资有多种方式,包括一般债券、股票、高利风险债券、产业投资基金、信托贷款等。海外融资目前受到一些政策限制,但具体操作时仍可通过多种方法加以运作。 (3)信托融资 新《信托法》出台以来,信托投资公司已经拥有了比较大的运作空间,并创造了一些新的金融工具。 2.解决方案 (1)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从主要依赖门票收入的景区开发经营模式,向宾馆、民居旅馆、餐饮经营、旅游交通、旅游纪念品产销等多项业务转移资本和收入,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2)积极探索资本市场上新的融资方式。研究和尝试海外融资和信托融资的可能和效果。 (五)“兑钱”方案 创新模式盘活资产 当代人的生活方式和居住观念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乡村旅游与房地产结合,创造各种乡村旅游住所,已经成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趋势。 1.盘活方式 (1)产权融资:包括产权酒店、商铺产权发售、项目公司拆分产权发售等。 (2)出售部分产权:包括分时度假等。 (3)第二驻地:包括第二居所、企业第二总部(或企业庄园)等。 (4)租赁融资:包括设备租赁、资产租赁、土地租赁、房屋租赁等。 (5)民居收藏:包括文化民居收藏、主题民居收藏等。 2.配套措施 (1)对乡村现存住房进行分类登记,策划对应的盘活方式。 (2)创新居民管理方式,如发行“绿卡”,赋予居住者永久居留权。 (3)积极引进中高端人群入住。 (六)“汇钱”方案 引导当地群众投资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资本的投资能力愈加可观。景区的旅游开发,比较适合当地民间资本的投入。积极鼓励群众投资乡村旅游开发,汇集零散的小额投资,集腋成裘,是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 1.投资重点 重点引导当地群众投资到投入小、见效快、回报稳定、经营方式灵活的领域中。 (1)旅游餐饮:包括餐馆、酒吧、茶社、咖啡馆等。 (2)旅游交通:包括旅游客运公司、景区内部交通等。 (3)民居旅馆:包括民宿、农家乐、渔家乐等。 (4)旅游商品:包括旅游纪念品销售、民间手工艺品制作等。 (5)旅游娱乐:包括民俗表演、曲艺演出、特色娱乐服务等。 (6)旅游景点:包括小型景点的开发等。 (7)旅行社:包括小型的地接社等。 (8)其他适宜的旅游配套服务:包括游客咨询等。 2.配套措施 (1)政府要为民间资本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提供公平的经营环境。尤其在宣传营销、利润分配、支持保障等方面,要与国营开发项目一视同仁。 (2)采取银行小额信贷、政府贴息等方式,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鼓励当地群众投资乡村旅游开发。 (3)开放投资领域,采取政府特许经营的方式,鼓励投资利润相对较高的领域。 (4)制定优惠政策,向当地群众投资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做适当政策性倾斜。如在用水、用电、土地专用、税收等方面进行优惠。 (5)帮助当地投资乡村旅游的群众成立民间团体,进行行业互助,争取群体利益,开展行业自律。 (6)帮助促成增资扩股、社会募股、合伙经营等开发形式,丰富当地群众投资乡村旅游业的方式。群众个人的资金有限,在无力单独开发乡村旅游项目的条件下,多种形式为其参与投资提供可能。 (7)加大对当地乡村旅游就业和创业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从旅游业中获利的能力。 (七)“挤钱”方案 加大地方政府投资力度 地方政府的投入是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投资的立足点和基础,有策略有重点地加大地方政府对乡村旅游业的投资力度,不但可以直接部分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且能够为其他融资渠道的畅通提供保障。 1.投资重点 地方政府投资重点在于引导其他渠道的资金注入,扮演“引子”资金的角色。 (1)投入为争取上级政府资金扶持而进行的前期和配套建设。 (2)投入与银行贷款项目相配套的项目。 (3)投入与商业投资项目相配套的项目,尤其是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4)设立鼓励基金,采取政府贴息贷款等方式引导民间资金投入。 2.配套措施 (1)设立固定的乡村旅游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提高理财水平,增加乡村旅游相关项目投资。 (3)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从各个渠道投入乡村旅游的资金都能得到合理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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