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改革开放的时候,总设计师说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再先富带后富。现在改开过去了三十多年,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十八大以来中央就不断提出“精准扶贫”,很多地方很多人也在关注着,希望能通过扶贫来致富。然而现实却不是这么简单,不少地方甚至是“越扶越贫”。今天就跟随作者的调查,深入了解下当今扶贫所面临的困境,以及解决困境的关键之处在哪里。此文也是抛砖引玉,欢迎讨论。
当贫穷与凋敝成为绝大多数中国农村的代名词,农村工作的性质几乎等同于“扶贫”、“帮扶”、“带动”。这类字眼看上去高尚无私,实际效果却很成问题。 招商引资也好、NGO扶贫也好,为什么一开始热心满满,后来发现是个塞钱的无底洞,等到没钱塞了也就不了了之铩羽而归?这些年听说扶贫的项目多了,但是有几个村子几个乡镇几个县市是真正被扶起来了?戴上了贫困帽子的地方,有几个是真正把它摘掉了的呢?反而最近有个很贴切的词叫“越扶越贫”。 那么为什么扶贫工作会陷入这样的困境呢?这需要从当前农村的村庄政治谈起。 被分裂与被控制的村民 同一个村子里的村民,在外人看来内部差异似乎不大,然而实际上,当前的农村早已分化。 首先,就是横向上的经济状况之间的分层。一般村中如果有开办企业的企业家,那么这类人往往是村中最富裕的群体,年收入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有些大商贾收入千万亿万均有可能。这样的群体数量不会多,一个村子能出三两个这样的家户已经算是“富人集中”的村子了。另外,村子里往往还有一些农业大户,包括养殖大户和种植大户,这类人往往流转了本村或者邻村大片土地,靠着农业收益以及国家补贴,这类人的年收入也十分可观,往往在几十万到百万之间。再者,村中还有一些家庭,夫妻二人年纪在30-40岁上下,这类人往往会外出打工或者做点小生意,孩子交由父母照看,他们在外地往往过着非常节俭的生活,而孩子和父母在农村老家也没有特别大的开支,这类家庭年收入一般能在十万块左右。然而现在农村里更多的农户是已经把孩子的户口迁出本村,家中二老年龄在50-60岁,靠着种地维持基本生活开销,如果子女在外面境况过得还算可以,他们也会定期给父母一些生活费,这样的农户,年收入则在5万以下,甚至如果子女无力顾及父母,他们年收入可能只有几千元。而处于村中最底层的农户,则往往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群体,这类家庭也是农村工作中难以处理的问题,尤其是村中的低保、五保名额不足以覆盖这些农户时,如何分配这些国家帮扶资金便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更成为了村中矛盾的一个触发点。这就是农村中横向的贫富分化现状。 其次,便是纵向的村民利益小团体的结成。国家所给的专项款项,在很多地方现在无人敢动,这些就成了村中明面上的账目。但是,村里往往还有一些收入,是摆在桌下面、外人无法看到的。比如土地较多的村落,当年分田的时候除了下放到农户手里的责任田、口粮田,往往还会留有一部分机动地、荒地等等。那么,机动地承包出去的时候,就会有承包费。倘若一个村子有600亩机动地,以100元/亩/年的费用承包给他人耕种,那么这些机动地每年就能带来6万块的收入,这些收入便是桌子下面的、可操作的收入,围绕着这类收入而进行的分配,便会使一部分村民集结成一个利益团体。另外如果一个村子有企业入驻,那么这个企业每年也会向村两委缴纳一些费用,这也属于可操作的村庄收入范畴。而往往有这类收入的村庄里,村中的账目是绝对不能触碰的敏感领域,任何外来官员、组织要接触村里首先都要与村两委处好关系。倘若触动这块利益,那是要出大事的,拳头和农具都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法。 由于这种横向与纵向的分裂,农村的工作就变得越来越复杂,有些事情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处于村庄势力顶端的群体,往往把控着村庄的政治与经济资源,成为外界进入村庄必须要与之搞好关系的关键纽带。 这是在“扶贫”,不是在“帮富”?
每一个组织团体来到村庄,要做的都是入乡随俗,首先就要搞定上文所说的“关键纽带”,就是村中政治、经济资源的实际把控者。这类人往往也是村中两委的实际掌控者,所以,做农村工作,总是要通过村两委来组织村民做工作。倘若没有事先与村两委进行沟通,外来人员或团体是很难或者也可能根本没想过直接组织和动员村民来做什么事情。那么村两委在外界组织与内部村民之间就成了一个唯一的联动纽带,这就意味着他们在上传下达的过程中有了可操作的空间。信息的传递可以在这个灰色地带被扭曲,资源的走向也可以在这个地带被截留。结果往往是,原本在村里掌握了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的人搭上了外来的顺风车一路奔富,而村子里真正处于底层、没有资源优势的贫困人口生活状况却难有实质性的突破。这就是我为什么要问扶贫工作者、扶贫组织、机构:你们确定自己是真的在扶贫,而不是在帮助本来在村里就已经算是富裕户的资源占有者吗? 村民的依赖性是哪里来的? 其实做农村工作,尤其是做村民的工作,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劝告”:农民才不管这些那些,你只要给他们钱就行了。而且很多村民也确实是这样的想法,他们会说你要是想在村里搞成事,你得让大家得到甜头,否则没人跟着你干。我曾经简单地以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局限性”,但现在我却想要对当时机械思考农民问题的我一记响亮的耳光。因为我从来没有深入地去思考,村民的这些想法到底哪里来的? 通过在村里的观察,我发现,因为这就是村民实实在在看到的感受到的外来者能带给他们的东西。因为那些外面来的项目、企业、组织来到村子里,说着带村民致富的话,热热闹闹地搞起了建设、生产或者其他活动,等这些搞起来之后,村子里真的有人生活水平上了几个台阶,真的有人得到了实惠。而这些人,往往并未付出什么真正的劳动,未必真的比没有得到实惠的村民多做什么事情,只是他们占据了村里的政治经济资源,攥住了联通内外的渠道而已。就好像,城镇化建设征地拆迁,那些优势地段的房主因为占据优势地理条件而获得更多补偿,甚至一夜变富。他们的致富渠道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这些资源占有者和依附于他们的利益团体会得到不同程度的好处,这一方面固化了村中的利益团体分裂的局面,另一方面也会让人很自然地建立起这样一种逻辑关系:外面来人+项目活动=有人拿到钱了。这成为村民看待外来者一条天经地义、不加质疑的逻辑。在这样的逻辑下,村民自然会设想,如果哪天,也有人来这样给我钱,我就可以像XXX一样富起来了。这样的心理,难道不是跟城市里买彩票的人的心理如出一辙吗,那些买彩票的人不就是看到有人中了百万千万大奖,才会想到兴许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这个幸运儿呢。所以为什么扶贫者下来搞什么事情却发现农民自己不肯动不肯干?为什么会有这种对外来者伸手要钱的依赖心理?因为扶贫工作者们一直以来所做的就是这样一件事情啊。
真正的脱贫力量,生于村民之中 底层村民难以透过外来者的“帮扶”而脱贫,甚至“帮扶”资金被村中本已占有资源的人获取。要真正让底层村民脱贫,根本上还是在于底层自身的组织与动员。富裕村庄,从来不用别人扶贫,因为脱贫力量源于自身。 在这里,有必要再度提及在山西永济由农民自发组成的蒲韩合作社,这个合作社内生于农村本地,起步时工作人员也都是本村村民,在不接受外来资金干预的情况下发展到横跨43个村庄的规模,每年合作社内部的村民贷款资金发放都达到了以千万计的规模,凡是参与的村民皆得到了实惠。这样的广度与深度,试问有几个NGO、几个扶贫项目真正做到了呢?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工作者过来帮忙无论是办企业也好还是做其他事情也好,始终只是在授村民以“鱼”,而若想要村民找到脱贫之路,得到脱贫之“渔”,那就是发动和组织起村民内生的脱贫力量。此前的工作大多在于搞项目,大概以为这就是农村致富的根本了,却完全忽略了对于农村组织力量的培养,实在是把现象当成了本质来处理了。我并不是认为项目、工程、企业什么的就不该给农村,这些当然要给,但这些是锦花枝叶,而村民内生的组织力量才是脱贫的真正根基所在。根基不稳不正,再枝繁叶茂,最终也是无本之木,长久不了。 马克思当年的话是通透的,无产者只能通过自己解放自己。因为人的社会属性,人不能脱离社会,需要与他的同伴合作。而组织合作,实际上就是在组织人,谁在把人组织起来,谁就可以在这个组织过程中获取利益资源:企业主通过工厂把工人组织起来,从中赚取剩余价值;政府通过各种部门机构把人组织起来,从而获得政治权力;媒体通过话语把人的思想组织起来,从而可以达到宣传、动员、引导效果等等。所以,一个群体的真正解放,必须要这个群体脱离被支配的地位,能够自主组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建立主体性,自己做自己的主。同样的,底层的农民若要摆脱贫困,最终还是要自己组织起来,而不是被什么项目或企业而牵着走。(文自:人民食物主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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