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以下简称《要求》)正式施行,国内民宿行业迎来了统一的行业标准。此次行业标准,从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等方面,对民宿的经营进行了规范,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据统计,截至2016年,全国大陆客栈民宿数量达到53452家,相比2014年涨幅达到70%以上,民宿从业人员达到近100万人。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显示,去年我国分享住宿市场交易规模接近243亿元。 快速扩张发展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民宿也经常被投诉“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甚至会缺乏包括水电、消防、安全监管等在内的配套基础设施。 《要求》正式施行后,以上问题有望得到解决。首个国家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明确,民宿评价要符合传递生活美学、追求产品创新、弘扬地方文化、引导绿色环保、实现共生共赢。在市场准入方面,强调民宿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并满足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相关要求。民宿单幢建筑客房数量应不超过14间(套)。 在卫生服务方面,要求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客房卫生间应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全面清理一次。在环境设施方面,要求主体建筑应与环境协调美观,景观有地域特色,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设备和应急照明设备或用品等。 在房间价格方面,《要求》提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民宿服务项目应通过适当方式以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杜绝“临时加价”等违规宰客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将旅游民宿分为金宿级和银宿级两个等级。其中金宿级为高等级,等级越高表示接待设施与服务品质越高。两个等级的民宿主要在环境建筑、设施服务、特色等几方面加以区别。其中,金宿级不仅自然环境更优越,设施和服务更高端,在民宿特色方面也有进一步的要求,包括特色产品和服务、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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